![]() |
|
|||
|
|
||||
|
||||
| ▌ 文秘写作网 >> 范文中心 >> 领导讲话 >> 政府政务 >> 正文 |
|
|||||
|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金收缴工作知识问答 | |||||
| 更新时间:2008-2-11 | |||||
各位农民朋友: 一年一度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金的收缴工作开始了,请农民朋友们在缴费期内交纳200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金。 问: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,为什么一年交一次钱? 答:因为合作医疗资金按年度收支平衡来预算,农民交钱,国家才拨付资助资金,才有资金给农民报销医药费。 问: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,怎样交费? 答:以户为单位,全家人口参加。交费程序是:把钱交给指定的代缴人,代缴人出具正式票据,乡镇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(设在乡镇财政所)发给交钱的农户一本《农村合作医疗证》,凭证看病、住院就得到报销。 问: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什么好处? 答: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朋友,可享受门诊医药费补偿、住院医药费补偿、住院分娩补偿、大病救助等待遇。 1、以户为单位设立家庭账户,用于门诊医药费补偿,补偿办法为仅能报销个人筹资金额的80%,当年家庭账户结余的可结转下年度使用。 2、在乡镇卫生院住院治疗且医药费用超过30元的部分,按70%报销;在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且医药费用超过200元的部分,按40%报销;在县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且医药费用超过300元的部分,按30%报销。 3、持有准生证住院分娩的,凭《准生证》和《出生医学证明》定额补偿100元,住院病理分娩的,按同级医院的住院报销比例给予补偿。 4、住院报销封顶线为每人每年不超过4500元。 5、年住院可补偿总医药费用超过10000元以上的,可以申请大病救助。 住院医药费报销计算公式: 报销金额=(住院总医药费-自费项目费用-起付线)×报销比例 问:大病如何救助? 答:1、大病救助起付线:参合患者年度住院可补偿总医药费超过10000元以上的,可以申请大病救助。 2、大病救助补偿比例:年住院可补偿总医药费10001元至20000元,按45%给予补偿;年住院可补偿总医药费20001元至30000元,按50%给予补偿;年住院可补偿总医药费30001元至40000元,按55%给予补偿;年住院可补偿总医药费40001元至50000元,按60%给予补偿;年住院可补偿总医药费超过50000元以上的,按65%给予补偿。但一年内累累计重大疾病补偿金和住院补偿金两项合计不能超过40000元。 问:参加新农合的农民患病就诊原则是什么? 答:实行乡镇卫生院首诊制度的原则。一般先在乡镇卫生院初诊,乡镇卫生院不能治疗的转到县级定点医疗机构;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不能治疗再转到县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。 南宁市定点医疗机构:南宁市第一至第九人民医院、南宁市中医医院、南宁市红十字会医院、南宁市妇幼保健院。 自治区点医疗机构:区人民医院、区南溪山医院、区江滨医院、区肿瘤医院、区妇幼保健院、区龙泉山医院、区龙潭医院、区工人医院、区骨伤医院、区壮医医院、区皮肤病医院、区亭凉医院、医科大一附院、医科大附属口腔医院、中医学院一附院、中医学院附属瑞康医院、解放军303医院、解放军181医院、广西武警总队医院、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、右江民族医学院附属医院、柳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一、第二附属医院。 问:怎样报销医药费? 答:1、报销程序: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且住院费用4000元以下的在乡镇合管办审核报销;住院费用4000元以上或县外住院的到县合管中心审核,回乡镇合管办领取报销款。办理报销需要提供的材料:农村合作医疗证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、转诊证明、疾病诊断证明书、住院有效正式发票、住院费用清单,住院分娩的还要提供准生证和出生医学证明。 2、报销地点: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(办公地点设在乡镇财政所) 问:什么情况下不能报销? 答:属以下情形之一者,不予报销: 1、住院陪护费,脏器移植,《广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》以外的自费药品,救护车及其它交通费。 2、打架斗殴、酗酒、自杀、自伤、自残、戒毒、性病治疗、交通事故等所发生的医疗费用(从事农业生产活动中发生意外伤的医疗费用除外)。 3、辅助器具,整容矫形、镶牙、配镜所发生的医疗费用。 4、非病情需要不经批准或到非定点医疗机构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。 5、CT、核磁共振等超出规定的自费检查项目。 |
|||||
| 【发表评论】【加入收藏】【告诉好友】【打印此文】【关闭窗口】 | |||||
| 最新热点 | 最新推荐 | 相关文章 | ||
| 学习胡书记视察河南讲话心得:深刻把握 造强“四类”基因推动农村发展思想大解 乡镇开展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汇报材料 在全县农村城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8暑期社会实践调查报告:退耕还林与 农村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XX县农村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实 县妇联关于农村妇女土地权益问题的专题 学习贯彻全区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心得:加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报销问题调查报告 |
| | 设为首页 | 加入收藏 | 联系站长 | 友情链接 | 版权申明 | 管理登录 | |
|
网站合作、内容监督、商务咨询、投诉建议:0746-2331837 站长邮箱:yzzhyyl@sina.com QQ:46299994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