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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本地化”还是“处境化”:汉语语境中的基督教诠释          【字体:
“本地化”还是“处境化”:汉语语境中的基督教诠释
更新时间:2007-4-8

直接对象。由此理解“真正的天主教神学”,至少会为“本地化”的讨论带来两层提示:第一,信仰本身应当能够超越被给定的文化载体;第二,“本地化”倘若摆脱“本文化化”的诠释惯性,或许可以通过“处境化”的具体经验延伸自己的理想。
柯毅霖在考辨“本地化”一词的时候,明确提出“境际化(inter-culturality)更能描绘本地化的动力”。 “境际化”,通常可译为“跨文化性”。它所强调的已经不是传播者或接受者当中的任何一方,却是“同一的福音”。从“跨文化性”界说“本地化的动力”,实际上是将基督教信仰的传播视为一种普遍的理解活动,而不仅仅是西方向东方的文化移植。因此这样的“本地化”之要点,首先在于信仰与生存价值的关联,却并非信仰与文化载体的关联。“处境化”(contextualization)之为谓,可能更多地包含了这样的潜台词。基督教在汉语语境中逐步凸显的三种诠释结构,也暗示着“本地化”向“处境化”的延伸,即:唐代景教的“以佛老释耶”,明清以降的“以儒释耶”,以及主要体现于“文革”之后的“以生存经验释耶”之趋势。 相对而言,前两种诠释结构较多传统的“本地化”色彩,后一种则大体上是“处境化”的——虽然我们可以从下文中发现:这种“处境化”在信仰实践中的执著点,还并不是对存在本身的关注(existential concern),而是比较具体的现实经验。
类似的看法在当代的汉语天主教学者那里也有所表达。吴智勋就曾引述房志荣、张春申等人的相关见解,进而认为“本土神学”不是“向文化投降”,因为教会与神学的“超越性及内在性……不属于任何特殊的文化”;同时他也指出“本土神学必须解答现实环境中人的切身问题”。 
然而尽管“处境化”更加注重“活着的文化”,而较少借助已经凝固在传统之中的诠释符号,它所带来的机缘却未必能使其摆脱“本地化”的尴尬,未必能改变国人信仰中的传统模式。就连从根本上支撑“处境化诠释”的“生存经验”本身,也可能被这种“活着的文化”瓦解为“求同”、“务实”的碎片。
比如上述“本土神学”的“原则”当然很好,不过,如果只是一般地根据“自由、公义、爱主爱人、喜乐、平安”等等“福音启示”去“辨别本土化的正确性”,似乎又会回到以何种诠释结构界定这些“福音启示”的问题;如果仍然用“不抽烟、不喝酒、不再殴打妻子”或者抵御“消费主义、物质主义”等等彰显“福音启示”,那么又与世俗的人伦道德何异? 从一定意义上说,基督教在汉语语境中的这一类“处境化”结果,已经在近20年基督教的迅速发展中演化为新的问题。
一般而言,基督教的伦理作用及其对社会结构性空缺的弥补,可能是它在中国大陆得到迅速传播的主要原因,也是其“处境化”诠释的核心内容。
基督教的伦理作用,实际上自有明以来便是“本地化”诠释的主要关注点,但是由于信仰伦理与世俗伦理的意义从来没有得到有效的区分,汉语语境中的基督教伦理基本上是与儒家道德合一的。 在1980年代以来基督教再度迅速传播的背景下,对于基督教伦理的世俗化理解又得到了教俗两界的共同肯定。教外研究者提供的一些善意的调查报告常常会着重说明:基督教信仰的传播对于改善当地社会秩序、提高大众的道德水准等,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。教会内部也以佛教的“利乐有情”、道教的“两世吉庆”相应,提出“荣神益人”的口号,并表彰修桥铺路、植树造林中的基督徒积极分子和“五好家庭”等等。 这些进展当然可以标志着基督教已经更多地为中国社会所接纳,但是如果将其纳入“本地化”——“处境化”的链条,也可以看出汉语语境中的基督教在神学理念上并没有发生多少变化。
另一方面,1980年代以来的基督教复兴(也包括其他宗教的复兴)不仅与中国实行的开放政策有关,也是原有社会组织结构发生裂变的结果。应当说,维系着原有秩序的两个支撑点分别是宗法人伦系统和意识形态系统。前者在1949年以后、特别是经过“文化大革命”,基本上荡然无存;而后者又在“文革”的反弹下遭到了严重的质疑。近20年中国经济的飞跃,并没有为新的社会组织结构提供足够的精神依托,反而蕴涵着一种可能的危险,即:追随“全球化”的趋势,将社会组织的协调和精神信念的平衡全部交托给“经济杠杆”和“市场规律”。这只能使原有的宗法人伦系统和意识形态系统受到更深刻的动摇,甚至使原有的社会组织结构在相当程度上失效。基督教及其他宗教由此得到了极大的发展空间,乃至在一定的社会群体中成为替代性或者弥补性的因素。
比如在北京郊区某村,包括村长和党支部书记在内的全体村民,已经全部受洗入教;村中的教堂实际上是最主要的文化场所和最高权力机构,大小事务均要有神职人员的参与才能决定。基督教在这里已经不是什么外来的信仰,却形成了一套新的宗法关系,并且基本上代行(或者至少是参与)着世俗秩序的职能。在“活着的文化”之意义上,这不能说不是一种完全的“处境化”;但是就“生存经验”而言,它可能不需要任何超出“伦常日用”的教理诠释,可能与基督教的深层价值全然无关。 
这一状况并非仅限于农村教会或者低文化群体,即使是受过良好教育的新一代基督徒,相似的“处境化”理解也并不少见。比如北京市内某家庭聚会点,其负责人为留学回国人员,成员全部是具有较高学历的青年人,包括在校大学生。但是据这些成员自述,他们之所以被聚会所吸引,主要是体验到一种“重新找到组织”的感觉。如果考虑到中国社会组织结构的两种主要依托,考虑到这两种依托在“文革”特别是“市场经济”之后的严重失效,就比较容易理解他们“重新找到组织”的感觉。在相对处于“边缘”状态、未能成功进入“主流社会”的人群中,这样的例子更是屡见不鲜。 
基督教信仰在现实处境中有助于伦理规范和社会秩序,有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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